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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0218:2025:机器人本体合规后,整套应用还要验收什么?

机器人本体符合 ISO 10218-1,并不自动证明末端工具、工件、程序、外围设备和人员协同组成的应用安全。项目应按 ISO 10218-2 对完整应用做风险评估、风险降低与验证。

作者:纵横维度机器人技术团队

轮式双臂机器人在工业工位前操作的概念图

直接答案:采购到符合 ISO 10218-1:2025 的工业机器人,只完成了“机器人本体”这一层证据。把它接上夹具、视觉、工件、输送线或移动底盘并写入任务程序后,新的危险会来自完整应用。集成方和使用方仍需依据 ISO 10218-2:2025,围绕实际任务完成风险评估、风险降低、功能验证和现场交付。

先分清 Part 1 与 Part 2 的对象

ISO 10218-1:2025面向工业机器人本身,将其视为有待集成的部分完成机械;ISO 的公开范围同时指出,末端加工等应用附加危险应在应用设计阶段处理。ISO 10218-2:2025则覆盖工业机器人应用和机器人单元的设计、集成、调试、运行、维护及退役。换言之,机器人供应商提供的本体资料是输入,不是整线或工作站的最终安全结论。

验收层级主要对象应取得的证据
机器人本体机械结构、控制器、制造商提供的安全功能与使用限制适用标准声明、说明书、安全功能数据、限制条件和接口资料
完整应用机器人、末端工具、工件、程序、外围设备、人员任务和工作空间任务级风险评估、风险降低设计、验证计划与结果、残余风险说明
人员接近或接触共享空间、进入方式、速度与距离、可能的夹挤或碰撞接近场景测试;涉及接触时,记录测点、姿态、速度、载荷与测量结果
移动复合系统底盘导航、制动、运行区域,以及上层机械臂在移动和停靠状态下的动作分别确定机械臂应用与移动系统的适用要求,再验证两者交互和失效状态
具体工艺焊接、切削、锐利工具、高温、化学品、重载工件等适用工艺标准、隔离措施、能源控制、维护和应急程序

“协作机器人”标签不能代替应用判断

决定风险的不是产品名称,而是人与机器人在具体任务中如何共享空间、何时接近、是否可能接触,以及末端工具和工件会造成什么伤害。同一台机器人在低速递送工件与携带锐利刀具加工时,风险控制不会相同。ISO 10218-2:2025 把重点放在完整应用,正是因为任务程序、工件和辅助机械都会改变暴露方式。

如果设计允许人体与机器人发生物理接触,不能只展示控制器里设置了速度或力限制。ISO/PAS 5672:2023给出了人机接触力和压力的测量与分析方法,但它也明确不负责识别全部接触危险,更不覆盖跌落、电气或化学等其他风险。测量是验证证据的一部分,不是风险评估的替代品。

从设计到现场交付的六步验收路径

  1. 冻结预期用途。写清人员角色、工件、工具、速度、载荷、自动与手动模式、换型、清障和维护任务;不要只描述正常生产循环。
  2. 建立适用标准矩阵。区分机器人本体、完整应用、外围机械、工艺和移动平台。ISO 10218-1/-2 明确不覆盖某些特殊环境、工艺危险与移动底盘,因此不能把一份声明外推到整个系统。
  3. 做任务级风险评估。ISO 12100的方法识别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危险,估计和评价风险,再选择风险降低措施,并保留验证所需的记录。
  4. 把安全功能写成可测试要求。对防护门、急停、保护停止、模式选择、使能装置、速度或距离监控,明确触发条件、目标安全状态、复位条件和所需性能,而不是只列元件品牌。
  5. 执行异常与维护场景。验证传感器遮挡、工件掉落、程序中断、通信异常、人员进入、能源隔离、手动恢复和维护后的重新投产。
  6. 交付可追溯证据。现场验收包至少应能把危险、措施、验证用例、结果、残余风险、培训和变更责任对应起来;软件、工具或任务变化后按影响范围重新评估。

移动机械臂为什么要多看一层?

ISO 10218-1/-2 的公开范围均排除了机械臂与移动平台集成时的“移动性”本身。对于符合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定义的 AMR,ISO 3691-4:2023覆盖车辆及其系统,并强调运行区域条件会显著影响安全。工程上应先确认具体设备的分类和适用法规,再把导航、制动、人员检测、停靠状态与机械臂动作放入同一个任务场景验证;不能仅凭某一侧的符合性声明推导整机安全。

纵横维度观察

以下是基于公开标准范围的工程推断:机器人项目最有效的安全起点,不是先问“是不是协作机器人”,而是先冻结一个人员、物料、工具和异常路径都清楚的真实任务。对正在评估单/双臂智能控制中枢轮式人形复合机器人的团队,可以先用代表性任务建立“危险—措施—验证”三列证据,再扩展功能。关于开放式 AI 与确定性执行的边界,可继续阅读AI 规划与实时控制分层

边界说明:本文根据 ISO 公开标准页面提供工程选型与验收思路,不构成认证或合规意见,也不表示纵横维度产品已取得文中标准的认证。具体项目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责任方依据设备分类、使用地区、应用和完整标准文本确定要求。

常见问题

机器人本体符合 ISO 10218-1,工作站就能直接投产吗?

不能仅凭本体声明判断。末端工具、工件、程序、外围设备、人员任务和工作空间会引入应用级危险,仍需按 ISO 10218-2 及其他适用要求完成风险评估、风险降低和验证。

协作机器人是否可以不安装围栏?

不能按产品标签直接决定。是否采用围栏、距离监控、功率和力限制或其他措施,要由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人员接近方式、工具和工件危险以及验证结果决定。

轮式机械臂只按 ISO 10218 验收够不够?

通常不能把 ISO 10218 的机械臂应用范围直接外推到移动性。应先确认底盘和整机分类、适用法规与标准,再共同验证移动、停靠、人员接近和机械臂动作的交互风险。

参考来源

以下一手资料用于核验本文的重要事实与工程边界。

  1. ISO 10218-1:2025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robots
  2. ISO 10218-2:2025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robot applications and robot cells
  3. ISO 12100:2010 — Machinery 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reduction
  4. ISO/PAS 5672:2023 — Measuring forces and pressures in human-robot contacts
  5. ISO 3691-4:2023 — Driverless industrial trucks and their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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